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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使用对象捕捉

对象捕捉提供了一种方式,可在每次系统提示您在命令内输入点时,在对象上指定精确位置。

例如,使用对象捕捉可以创建从圆心或到另一条直线中点的直线。

不论何时提示输入点,都可以指定对象捕捉。默认情况下,当光标移到对象的对象捕捉位置时,将显示标记和工具提示。此功能称为 AutoSnap ™ (自动捕捉),提供了视觉确认,指示哪个对象捕捉正在使用。

指定对象捕捉

要在提示输入点时指定对象捕捉,您可以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
• 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鼠标右键以显示“对象捕捉”快捷菜单

• 单击鼠标右键,然后从“捕捉替代”子菜单选择对象捕捉

• 单击“对象捕捉”工具栏上的对象捕捉按钮

• 输入对象捕捉的名称

在提示输入点时指定对象捕捉后,对象捕捉只对指定的下一点有效。仅当提示输入点时,对象捕捉才生效。

注意: 如果要让对象捕捉忽略图案填充对象,请使用 OSOPTIONS 系统变量。

使用执行对象捕捉

如果需要重复使用一个或多个对象捕捉,可以启用“执行对象捕捉”,它将在所有后续命令中保留。例如,可以将“端点”、“中点”和“中心”设置为执行对象捕捉。

• 在状态栏上,单击“对象捕捉”按钮或按 F3 键来打开和关闭执行对象捕捉。

• 在状态栏上,单击“对象捕捉”按钮旁边的向下键,然后单击您希望保留的“对象捕捉”。

提示 如果启用多个执行对象捕捉,则在一个指定的位置可能有多个对象捕捉符合条件。在指定点之前,按 Tab 键可遍历各种可能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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